(三)论文数量
1.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具有较高水平本专业学术论文(其中三级医疗机构在A类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2篇以上),或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且已正式出版)1部以上;
2.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2篇以上(含)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其中三级医疗机构在A类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1篇以上)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或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且已正式出版)1部。
3.申报中医类基层卫生主任医(药、护)师,发表的本专业著作、论文,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⑵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华中医药学会(或其他与中医药相关的专业学会)举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大会交流文章1篇以上(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
⑶作为第一作者在省中医药学会(或其他与中医药相关的专业学会)举办的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大会交流文章2篇(每篇字数在1500字以上)。
4.援外两年以上人员比同等人员减少一篇论文。
五、科研要求
科研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但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项目,尤其是对省属和三级医疗机构的申报人员将要注重考察本人从事科研情况。
(一)申报正高级中医药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力。在聘任副高级职务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含同级政府颁发的同等级别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以上立项综合研究课题1项或县级政府单项研究课题2项以上的课题负责人,已鉴定(以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为准)或课题进展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项目立项合同书为准,并提供年度执行报告)。
3.获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