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省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论文要求
(一)论文时效性
申报人员在聘任现职期限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二)有效论文认定标准
1、论文应当是作者将自己的科研、临床、教学的成果、经验、体会,以严密的逻辑论证、规范形成的文字作品。
2、综述、个案、译文不能认定为有效论文(经三名以上同行专家鉴定确有较高学术水平者除外)。
3、文章清样、刊用通知、增刊不能认定为有效论文。
(三)论文数量
1.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具有较高水平本专业学术论文(其中三级医疗机构在A类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2篇以上)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或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且已正式出版)1部以上;
2.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2篇以上(含)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其中三级医疗机构在A类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1篇以上)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或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且已正式出版)1部。
3.申报中医类基层卫生主任医(药、护)师,发表的本专业著作、论文,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⑵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华中医药学会(或其他与中医药相关的专业学会)举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大会交流文章1篇以上(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
⑶作为第一作者在省中医药学会(或其他与中医药相关的专业学会)举办的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大会交流文章2篇(每篇字数在1500字以上)。
4.援外两年以上人员比同等人员减少一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