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强论文鉴定工作。申报人员提供发表的论文,必须是本人任现职以来围绕工作实际撰写且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不能按所晋升专业的论文对待。两人以上合作的论文,需有合作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专家只对其撰写的相关部分作鉴定。各地、各系列评审委员会及相关单位要加强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进行检索和验证,附送的学术期刊、著作与检索页,负责人签字并盖章。要结合专业岗位特点,组织业内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业务能力测试、论文答辩,专家书面进行评价打分。申报中级职称的论文答辩,可根据申报人数由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或授权用人单位组织,区直单位可自行组织。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答辩,原则上由各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按照专业分组进行答辩。业务能力测试或论文答辩中未通过人员,不得转入下一个环节。
二、坚持职称评审标准,确保评审质量和公信力
(一)要突出评价重点。评审中要以新修订的评审条件为基本评价标准,注重通过实践检验人才,以业绩为依据,对申报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一是要重视思想品德的考核评价。评价中要正确处理好思想政治标准与业务标准的的关系,对学术上弄虚作假的,在评价中坚决予以“一票否决”。二是要突出业绩和能力的评价。专业技术人员要能客观反映专业技术人才业绩成果的社会价值,对申报人员不但要看其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还要看其学术水平和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的能力。三是要突出创新能力的评价。要着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经济、社会效益的贡献情况,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原始创新和再创新的能力。
(二)要提高申报推荐质量。用人单位要严格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认真做好申报人员评审材料受理的审核工作,不得接收虚假、未经资格审查和不符合申报流程的申报材料。要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逐级在审核记录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的单位,应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停止其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三)要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各系列评审会要坚持封闭评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评委要遵守评审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认真审阅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严格按照规定对申报人员做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不得对弄虚作假的材料知情不报,不得私自更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和评委会或学科组的评议结果,不得为申报人员游说、拉票,未经批准不得在评审期间与申报人员进行接触。对违反评审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的评委会,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将视情况停止其工作、宣布评审结果无效,并撤销评委会。
三、严格时间和年限规定,确保评审工作有序开展
(一)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按照评审时间安排有序进行。各级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要按照《2013年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高级)评审时间安排》确定的时间,根据各系列专业特点,抓紧制定具体的年度职称评审安排计划,经我厅会签后方可下发通知,并认真做好评审材料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推后或跨年度进行。各市县(区)初、中级职称评审时间参照进行。为确保评审结果公示、审批工作能在年内完成,各级各系列(专业)评审会议须在10月底前结束。
(二)做好各系列(专业)评审会会前审核会后备案工作。各级各系列评审委员会要在召开评审会前15天,将审核情况一览表和申报材料审核记录表函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经审核后方可召开评审会。区直部门初级和各市、县(区)在召开评审会后,按照规定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定任职资格文件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按照年限规定认真做好职称申报工作。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副高、中级资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08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资格。申报人员提供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论文、外语成绩、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二次(及以上)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或降分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如满45岁,即1967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
全区各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从评审会通过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