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厅直、省直单位及破格申报人员应提供卷内材料的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各市提供的卷内复印材料必须由市卫生局、市人社(事)局审核后,在评定表、推荐表及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七、报考、报评时间和地点
(一)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纸笔考试时间为2013年5月18-19日;人机对话考试时间为2013年5月18-19日和5月25-26日。
(二)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中“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仍然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3年5月18日。
(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评审报名时间及报卷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