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一报送的材料
为全面提升职称评价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申报材料的规范化管理,所有申报材料须制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本》(范本见附件1),对所需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①各单位对申报人员须如实填报《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使用2013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进行录入,并上传、打印申报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份数按各专业通知要求)及电子文本;
②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省、市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
③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和单位公示证明(见附件3)一式2 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不受理申报材料;
④《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一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⑤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合同、外语考试、计算机考试、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成绩通知单复印件,原件由市职改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免试审批表须提供原件。对于单位颁发的相关获奖证书,单位负责人要审核确认。对于行业或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行业或主管部门人事负责人要审核确认;
⑥2011、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交《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的须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是经人社部门备案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非公有制企业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⑦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⑧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2)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①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②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本人在我市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③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④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须提交近1学期教案,申报实验系列的人员须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⑤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材料及装订范本另行安排。
(3)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其申报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