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临人社办发〔2013〕31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继续教育质量,提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山东省“十二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纲要》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部署要求,现就我市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暨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继续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更新、拓展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的教育。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做到尊重人才、培养人才,切实履行好主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职能,健全机构,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把继续教育工作纳入人才工作的日程,抓紧、抓实、抓好,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继续教育计?,考核登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并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和其他条件。通过加大工作力度和经费投入,逐步实现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全员培训,实现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得到与科技进步、岗位需求和个人发展相适应的培养与训练,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二、坚持继续教育培训原则,扎实开展继续教育工作
开展继续教育应当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遵循按需施教、学以致用、讲求实效和保证质量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根据学习对象、学习条件、学习内容等具体情况的不同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继续教育的内容,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确定。主要结合本职工作,使专业技术人员了解和掌握有关专业技术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根据具体情况,对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和重点,各级各部门,各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好继续教育年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和行业领域的发展趋向,以及对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要求编制科目指南,确定继续教育导向性内容。要根据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自身发展的需求,选择“专业对口,施教对路”的专题作为培训内容。各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举办适合本企业、本单位业务特点的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