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承人
1.《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继承人申报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聘任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3.从事中医药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三、遴选程序
(一)此次遴选采取1名指导老师和2名继承人捆绑式申报的方式进行,3人必须都符合遴选条件,否则将影响整体申报结果,不再补报。
(二)各市、省属各单位负责按照遴选条件对本辖区、本单位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拟推荐的指导老师按照省市级、县级和乡镇村级三个类别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分别排出顺序,填写《山东省五级师承教育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基本情况表》(附件4)。
(三)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会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指导老师和继承人人选。
四、其他事项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指导老师和继承人遴选工作,是开展五级中医药师承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切实遴选出有丰富临床经验的指导老师和有培养前途的继承人。
(二)认真组织,按时上报。各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将《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指导老师申报表》、《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继承人申报表》、《山东省五级师承教育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基本情况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连同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由省部属单位、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后退回,按照所列顺序用A4纸左侧装订),于2013年6月30日前报送我厅中医药综合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文件中所涉及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节点均为2013年7月31日。
(四)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申报表的电子版可从山东省卫生厅网站下载。
联 系 人:王友晓 刘 超
电话:0531-67876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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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指导老师申报表
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