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申报对象须缴纳评审费280元,由市卫生局和有关单位统一收缴后汇给我厅,帐号: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33001613535050006389,省建行业务经营部,并在用途栏内注明“卫技高级职称评审费”字样。
十一、其他有关事项。申报对象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必须为合格及以上。申报中西医结合内科和中西医结合外科专业的人员,可免予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此外,从2014年起,申报对象所提交的各类申报材料,取得时间截止为申报当年6月30日。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各地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有关工作,以确保2013年度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厅人事处联系,联系人:黄卫华,联系电话:0571-87709029。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对象的单位。
4.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或关键、重大技术(科研)问题或处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例表
5.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
浙江省卫生厅
2013年5月20日
2013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