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申报对象须缴纳评审费280元,由市卫生局和有关单位统一收缴后汇给我厅,帐号: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33001613535050006389,省建行业务经营部,并在用途栏内注明“卫技高级职称评审费”字样。
十一、其他有关事项。申报对象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必须为合格及以上。申报中西医结合内科和中西医结合外科专业的人员,可免予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此外,从2014年起,申报对象所提交的各类申报材料,取得时间截止为申报当年6月30日。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各地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有关工作,以确保2013年度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厅人事处联系,联系人:黄卫华,联系电话:0571-87709029。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对象的单位。
4.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或关键、重大技术(科研)问题或处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例表
5.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
浙江省卫生厅
2013年5月20日
查看: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 浙卫发 [2013] 131号
2013年浙江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