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途径
(一)国有医药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
(二)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必须由用人单位推荐,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民办高校等代理人员相对集中的单位,可由用人单位申报,但必须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审核。
3、中央在鄂单位人员,必须经有委托资质的主管部门向省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向医药工程高、中级评委会发出接受函,方可参加医药工程专业系列职称评审。
四、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为提高申报材料的规范化,申报人员须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见附件1)将报送的评审材料、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统一报送的材料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使用2013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
3、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和公示证明(见附件3)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诚信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不受理申报材料。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5、经单位核实、使用2013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一式5份)及电子文本。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省医药工程高评办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7、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成绩通知书复印件,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省医药工程高评办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8、如有符合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供《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改报专业的人员须提供《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按照鄂职改办[2011]12号文件(详见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职称评定”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栏目)规定的程序,由各单位报省职改办或市州职改办(省直部门)审批。
9、2011、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0、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1、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等。
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本人在我省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以及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三)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并且单位负责人签名。
上述复印件报送材料时需带原件审验,所有原件审验后当即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