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四)承担市(厅)级以上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结题并经过鉴定(课题组主要成员前3名)。
第十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医学类专业公开发行期刊(公开发行期刊查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不含增刊,不包括个案报道、综述、科普性文章和论文摘要等,其中,列入《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医学类核心期刊1篇以上),文献综述1篇(必须发表在公开发行期刊,含增刊)。评委会(专家组)应对论文质量进行专业鉴评,并给出鉴定意见,对于论文水平较低的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第十一条 破格条件
对贡献突出、业绩显著且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破格申报。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其中至少有两年度考核为优秀。
(二)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专业能力考试、继续教育、工作业绩等符合规定条件。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具备下列条件其中之一:
(一)获得国家部委或自治区政府授予的专家称号;
(二)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者(以奖励证书为准)。
第十二条 附则
一、凡是符合上述条件规定,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卫生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与本条件相关的词(语)解释见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