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送的材料须是任现职期间的材料,评现职时使用过的材料不能再使用;《评审表》、《考核登记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须经各县(区)人社(职改)和卫生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按照附件所列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成册。
3、报送材料要求一人一袋,袋面粘贴《评审材料目录》,填清材料的内容及数量。材料袋必须结实耐用,确因材料较多须一人多袋的要进行捆扎,并在每份袋面注明姓名和单位。材料袋底面及侧面也需注明申报人员单位和姓名。
4、各单位对报送的各项材料,须严格按《陕西省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实施办法》审核,并在背面粘贴《公开监督卡》,且如实填写监督内容,并将公示及监督情况填入个人评审表单位意见栏内。
(三)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评审材料请于2013年7月30日前报送市卫生局办公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914-2312625。
四、其他事项
1、参加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取得的资格,仅在全省乡镇卫生院聘任有效,并享受相应待遇。该任职资格与其他系列和卫生系列国家标准没有对应关系,也不得互相转评、晋升。
2、参加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取得任职资格者,仍可申报国家标准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3、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专业代码参照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4、晋升乡镇卫生专业技术副高、中级任职资格者,须参加评审答辩,答辩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6、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事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的调动和发挥,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准确、公正、客观地评价申报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切实将真正符合晋升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推荐上来。各县区人社局、卫生局要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做好宣传,严格程序,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全市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商洛市乡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汇总表
2、汇总表填写说明
3、 申报简表
4、 岗位设置统计表
5、 公开监督卡
6、 评审材料目录
7、评审材料装订顺序
8、评审专业目录
9、评审答辩细则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 洛 市 卫 生 局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