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符合破格申报条件,且年龄在35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副高级资格者或年龄在40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正高级资格者;
3.符合《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渝府发〔2009〕58号)人才引进政策,通过引进人才渠道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者;
4.任现职期间,由组织选派,参加了援外、援藏工作表现优秀者。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要求严格按照《重庆市职改办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290号)的规定执行。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属于年龄、学位、专业、乡镇基层单位免试范围的由各区县职改办、各市级主管部门审批;其余免试范围(如:三支、破格免试等)须报市职改办审批。
(五)凡新取得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岗前培训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
(六)各区县(自治县)中职学校教师中级资格须按市职改办《关于组建重庆市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务片区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6〕127号)规定送相应片区评委会(附件11)评审,不得由当地中学教师评委会代评。
(七)中央在渝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管理权限出具委托评审函(附件12)经市职改办同意后送相应的评委会。
(八)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综合类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者,须同时提交《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和《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的电子文档。
五、纪律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专业技术资格。非公有制单位人员须按照属地原则向区县职改办申报。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不得以企事业单位员工身份申报。
(二)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坚持申报公示和结果公示,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准提交评委会,未经公示的评审结果不准进行批准。
(三)职称申报评审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的单位,年终考评一票否决;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评委,违反职称政策规定、不坚持评审程序的评委会,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