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承担(排名第一)2项以上相关专业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获得经费累计不少于10万元。
2.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条件
对符合上述正常评审条件但不具备规定学历,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破格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期间,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6名)。
(2)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2名)。
(3)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项目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前1名)。
(4)承担(排名第一)2项以上相关专业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获得经费累计不少于20万元。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护理专业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受聘主管护师技术岗位5年以上。
(2)后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护理专业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受聘主管护师技术岗位5年以上。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副主任技师任职资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受聘主管技师技术岗位5年以上。
(2)后取得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8年,受聘主管技师技术岗位5年以上。
四、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是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直接影响资格评审工作的质量。各地、各单位务必严格、认真审查高级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客观地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真实业绩和水平。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报省人社厅备案,由省人社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三年内不得申报高级技术资格。具体材料报送要求为:
1.《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纸介材料必须用标准A3纸正反两面印制,左侧折页装订);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5份(附电子文档,纸介材料用标准A3纸印制);
3.相应级别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免试的提交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查询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证明1份(学历查不到的,需提供档案有效学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聘任文件、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