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申报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华医学会申报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全继委办发[2013]0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会申报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仍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8月25日;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12月25日。各级用户仍继续使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尚无用户名和密码的单位,可按相关要求逐级申请。请各有关单位(各级行政用户)在上一级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设定本级的申报时间,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网上申报的项目经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申报一次,请各申报单位在项目截止日前(本级项目截止日前)申报项目,并确认项目已提交至继续教育部,逾期,申报网站将自动关闭。申报项目一经批准,项目名称将不得变更,请务必填写准确的项目名称。(用户名与公章具有同等效力,请妥善保管与使用)
二、在实行网上申报的同时,需按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申报备案项目的条件是该项目系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已备案过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当年已执行且在项目申报网站cmegsb.cma.org.cn上填报了项目执行情况,拟下一年度继续举办同一项目]。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为准。纸质申报材料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授课教师签字栏需由授课教师签字(备案项目除外)。报送新项目纸质申报材料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8月25日,报送备案项目纸质申报材料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12月25日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以当地邮戳为准。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将同时作为申报依据,缺少其中之一将被视为无效申报。
三、申报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根据全继委办发[2013]09号文件,为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2014年重点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医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四、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分别按所属专科分会、学会办事机构各部门申报,我会将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行评审后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为支持各专科分会和办事机构各部门的管理,专科分会下设的专业学组、办事机构各部门的下设机构不得直接向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申报项目。(各专科分会、办事机构各部门不得向非医教研机构发放子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