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合格标准或省内I类、II类合格标准取得资格。取得初、中级资格后聘任相应职务所需其他条件,由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三、材料报送程序及审查
四、其他事项
(一)收费。继续按照《关于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统一归类管理的通知》(黔人通〔2008〕15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专业以《2013年贵州省申报评审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专业及代码》(附件8)为准。
(三)未尽事宜按照黔人社厅通〔2013〕179号和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文件执行。
(四)文件、表格可登陆贵州卫生网人事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专家管理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