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精通本专业技术及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性能和保养维护要点。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三)组织、指导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开展本专业必须具备的各种技术项目,主持制定本专业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并有效地用于规范技术操作及管理;
(四)在主持、指导和开展科研工作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临床药学技术工作的人员,应主持并开展之项以上临床药学研究、血药浓度监测、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等监测研究或搜集药物情报资料指导合理用药、监测药品不良反应等科研工作;
2.从事药检技术工作的人员,应主持并开展2项以上药品质量、药品质量标准、检测方法研究或起草之项部级以上药品标准;
3.从事制剂、调配技术工作的人员,应进行2项以上药物评价、药物利用研究、药物经济学研究(对某一类药物)或药物新剂型的研究;
4.从事科研、生产技术工作的人员,应主持并开展2项以上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的开发研究或新剂型、新工艺的设计研究。
(五)熟练正确指导下一级药学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培养专门,人才或带教研究生1名以上,并进行本专业学术报告或讲座3次以上。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二)取得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3.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之篇以上;
(二)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2篇以上(其中,国家级1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斗篇以上(其中,国家级2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