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医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津卫人〔2013〕402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有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3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3〕90号)和《关于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委会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津人专职〔2013〕16号)精神,为做好2013年天津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卫生局人事处核定。未经市卫生局人事处核定岗位结构比例的事业单位,不予受理参评材料。
市卫生局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各系列(专业)分项填写《—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一览表》。
三、评审政策
2013年天津市卫生技术职称评审继续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通知》(津人专〔2000〕27号)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有关政策执行,需特别说明的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