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应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在复印件上加章)。
(三)报送评审材料注意事项
1、报送评审材料时按专业组划分表进行交接,填写材料交接单。专业组划分表另行通知。
2、各县区、各单位应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申报人材料的审核、整理、报送工作,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报材料地点请于11月7日后登录河南省卫生厅网查看通知。
三、其它有关问题
(一)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职[2007]17号)申报条件3、“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取得护理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两年以上,且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护理工作20年以上的技术骨干,担任主管护师专业技术职务6年以上;或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护理工作25年以上技术骨干,担任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所在医院符合床位和设岗要求的,可分别申报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修订为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取得护理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两年以上,且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护理工作20年以上,或护理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毕业后连续从事护理工作20年以上技术骨干,担任主管护师专业技术职务6年以上;或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护理工作25年以上技术骨干,担任主管护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所在医院符合床位和设岗要求的,可申报副主任护师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二)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职[2007]17号)附则八“国家级学术期刊是指国家一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针灸学会、中国康复医学会)主管、主办的,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主办的医学专业学术期刊”。修订为“国家级学术期刊是指国家一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针灸学会、中国康复医学会)等主管、主办的,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等主管、主办的医学专业学术期刊。”
(三)《评审简表》中的各项内容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填写,要求文字简炼、重点突出,字迹工整清晰。
(四)《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按豫职改办[1997]10号文件规定填写。
(五)论文须经评委会专家鉴定。申报正高级职务鉴定2篇,申报副高级职务鉴定1篇,所要鉴定的论文由申报人自定。
(六)按照豫人职[2001]14号文件规定,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专著、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之后取得的业绩本年度评审时无效。
(七)评审费用按调整后标准收取。业务技术水平考试收费标准按文件规定每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