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⑶“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 年 × 月;
⑷“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 “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 ,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 (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11.“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⑴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
⑵要填写发表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 、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
⑶“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 × 年 × 月;
⑷“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 × 药物治疗 × 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⑸“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12.“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的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均不超过3件。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刊物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日期,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13.有援藏、援疆经历的在“主要工作经历”中说明。
14.特别说明:今年起我市组织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不再使用《青岛市职称评审系统》所生成的量化赋分表。
四、根据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不同需要,需增加的材料类别、数量要求
(一)实行网络化申报的要求
1.使用《青岛市职称申报系统》的单位,上报《一览表》一式1份,系统生成的上报文件数据盘1份;报省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络版)的单位,按照省有关部门的具体通知执行。
2.填写《一览表》时,“成果及受奖”栏,应按要求填写“核心提纲、解决问题、效果”等内容;“论文、著作、作品”栏,应按要求填写“刊号、提纲、观点、文章字数”等内容。
3. 使用《青岛市职称申报系统》申报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在加载面试答辩论文时,论文中不能出现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