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关于逐级审核的问题。
1.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字,加盖印鉴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2.申报材料要以县(市)、区人社局和市直主管部门为单位上报,同时一并上报公示报告。公示报告要体现上报人员信息,要加盖单位公章,要有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要严格审查各单位上报的公示报告并存档备查,无有对应公示报告的上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3.符合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鉴,报市人社局审批。
4.呈报部门审核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要核对通过《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生成的数据汇总盘内容,并上报。
5.呈报部门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2份(A4纸型,原件,加盖印鉴,附数据盘)。 6.各级、各部门(单位)人事管理机构要严格把关。以“局”和“办公室”命名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申报时,须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单位)人事处出具申报人不是列入公务员法管理范围人员的证明,随同申报材料同时上报。
七、关于申报职称时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1.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
2.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规范的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
3.申报材料可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印刷所购买,电话:86915856,地址:市中区南新街23号。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必须购买后手填外,其他表格也可由电脑打印。
4.各级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认真组织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议推荐,申报材料的填报、审查、审核、呈报工作,确保提供的评审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报送省里评审的,按省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有关要求办理。
5.所在单位必须填写法定全称。如:××市、县(市、区)××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单位全称“××市、县 (市、区)××单位”,不得填写“××市、县(市、区)××局”。填写从事专业应统一规范。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填写“从事专业”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八、关于资格证书办理的问题。
省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的资格证书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规定的期限内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到指定地点办理。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收集本单位获得资格人员的照片(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l张),按照申报、呈报的程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集中统一打印、用印、盖章。
市评中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的资格证书由各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