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文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7.《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实践能力(经验)、业绩成果填报表》原件1份;
8.主持或作为主要承担人完成的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原件1份;
9.科研项目合同书或科技进步奖奖励证书或本专业发明、实用新型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各1份;
10.各级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专业性奖项原件各1份;
11.代表个人学术水平并在任现职期内公开发表的论文(第一、二作者)、论著等代表作。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办发〔2012〕113号)“著作、论文”条件所规定内容执行,论文5篇以内(含5篇),须提供原件,5篇以上部分提供复印件。符合“著作、论文”条件第四条、第五条人员须递交《自治区卫生系列学术交流论文证明表》或《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评审经验报告填报表》原件各1份;
12.破格晋升人员需提供《破格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1份;
1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
14.各单位对推荐申报人员的公示结果原件1份;
15.《2013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1份(单位提供);
16.上述材料中除《2013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外,其他材料须扫描上传。
(二)材料装订要求
1.身份证复印件、业务考试成绩单,职称外(汉)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或免试审批表、单位公示结果证明和下乡医疗服务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到医疗保障点服务证明原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
2.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文件)、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原件装订成册。
3.《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实践能力(经验)、业绩成果填报表》、主持或作为主要承担人完成的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原件、科研项目合同书或科技进步奖奖励证书或本专业发明、实用新型发明专利证书、各级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专业性奖项证书按此顺序装订成册。
4、《自治区卫生系列学术交流论文证明表》或《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评审经验报告鉴定推荐表》原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5.论文五篇以上部分复印件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