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场确认:考生携带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含证明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南平市卫生局、第一医院、第二医院、人民医院及各县(市、区)卫生局设报名点,南平市卫生局为考点。各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时间自行确定,上报考点审核的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考生可向各报名点咨询详情,逾期无法办理。
(四)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13年11月11~16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材料要求
考生由本人按规定自行携带以下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考试报名点报名(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盖章的《2013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报名点审核);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规定,是指经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和学位);
4、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各报名点及市直有关单位须提交《申报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花名册》(附件2、一式2份,花名册内容各报名点必须从报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先正高级后副高级排序)。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考试之日受省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派遣,正在援外,并拟于2013年度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免于考试,但必须于考试报名前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省考办备案方可免试。
(二)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精神,正在援藏、援疆、援宁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可在原实际成绩上加5分。
(三)本次报考人员的所有业绩材料及任职资格聘任年限等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附件:1、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专业一览表
2、申报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花名册
南平市卫生局 南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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