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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全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11-18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全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局(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委属各单位,行业、系统、民营医疗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3〕794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全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坚持综合管理、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创新完善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与岗位聘用制度有机衔接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我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有关规定

(一)201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继续执行《青海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青卫人专〔2004〕32号),全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继续执行《青海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青人专字〔2007〕311号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申报计划生育专业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目前必须是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申报时在《青海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注明计划生育专业。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同时要达到任职年限规定。

(二)申报人员的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条件,依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原省人事厅有关文件执行。

(三)全省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须参加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并合格。

(四)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所提供的学历、论文、业绩成果、获奖证书,须与所申报晋升的专业相同或相近,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学历、论文、业绩成果、奖励项目,不能作为晋升本专业职称的依据。各类证书、论文、业绩成果取得时间均为2013年9月30日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至2013年12月31日前。

(五)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并提交《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未尽事宜仍按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程序按照“个人申报、逐级推荐、逐级把关、逐级上报”的原则进行申报。各单位在组织实施申报推荐工作时,要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控制数量,确保质量,通过综合考核、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学术成果、表彰奖励、工作业绩、执业资格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申报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方可逐级推荐上报。推荐上报人员的材料要逐级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未经公示和未经逐级审核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各级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职称工作的宣传,使申报人员能及时了解有关职称评审的相关政策和各项要求。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公示程序,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建议,对来信来访要认真核查处理,并及时将公示结果向各级评委会反馈。

四、进度安排与要求

(一)11月份,申报推荐阶段。各地区、各单位根据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原件)经各单位、各地区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盖章后务于11月30日前报省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医学科技评审部,个人申报、不符合申报条件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12月份,材料审查、评审、公示、审批工作阶段。

(三)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资料。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单位考勤结果表格或证明函,任职期间每年下乡参加计生技术服务情况,个人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一式10份、带教总结一式3份,根据需要完成课题设计和组织实施、撰写总结报告2份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附件4)一式30份,A3纸张打印报送。

(四)各市、州卫生局、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各单位认真填写《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晋升推荐表》(见附件1)、《青海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青海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青海省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见附件4),并加盖公章,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将花名册(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同时将附件1、附件3、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省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医学科技评审部。

各市、州卫生局、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各单位要按照职称工作安排的通知,抓紧实施,并将有关评审文件及时转发至各县,确保2013年度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与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971-8239557 省卫计委人事处

0971—6267237 省医学会联办科技评审部

以上内容可登陆“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查看。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晋升推荐表

2.青海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

3.青海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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