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申报人员申报资料的核查力度
1、各级职改部门可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手段核查申报材料。为防范学历造假,除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外,申报人员还应提供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托管单位的学籍档案查档证明(详见附件二)作为证明材料。如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核查的,申报人员可提供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证明。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申报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2、各级职改部门应落实对申报材料造假行为的处罚。在各级职改部门审核申报评审材料过程中,发现申报人员涉嫌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相关职改部门应反馈申报人员,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果申报人员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后仍无法证明的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各级职改部门有权自发现申报材料涉嫌造假当年起,在规定年限内不接受再次申报,如评审通过的,自治区职改办有权不予报批。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本单位(部门)职称申报工作。各单位(部门)应明确审查责任人,建立责任制,签署承诺书,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证明符合申报基本条件、论文、业绩成果要求等材料的真实性方面严格把关,认真按照评审程序审查并出具单位鉴定意见。
2、各市、县职改办,各系列职改办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重点查处对个别地区、个别行业出现的单位集体造假、职业造假行为。
3、各级职改办应严格按照权限组织人员对各级各系列评审委员会报送的评审结果进行集中审核。对出现不具备申报基本条件、不符合申报评审程序、申报材料造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各级职改办有权决定对相应申报人员的评审结果不予报批。对情节严重的,自治区职改办将在认真核查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部门)及责任人员给予通报。
4、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部门)、各级职改办应做好职称评审政策的宣传解释。同时,也可结合本单位、地区或系列的特点开展相关培训,采取多种形式为申报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七、以上未尽事宜,应按照自治区现行有效的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1、《2014年度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统计表》
2、学籍档案查档证明(样本)
2014年4月22日
推荐阅读:2014年广西人事考试职称网卫生高级技术职称考试通知
更多卫生高级职称考试相关信息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