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大学本科学历15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12年以上。
(3)获得博士学位7年以上。
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外,还须取得相应副高级任职资格满5年。
(三)聘任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在正常申评上一级职称时,必须符合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同时,省属事业单位人员须受聘下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以上,市(州)属事业单位人员须受聘下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以上,县(市、区)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人员须受聘下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以上。取得资格年限或岗位受聘年限中只一项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按照单破方式进行申报,且须符合规定的破格申报条件。
(四)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必须是在取得现岗位级别职称后重新获得的业绩成果,任现岗位级别前的任何业绩成果均不列为评审依据,不得报送。申评论文系指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公开发表的与本专业岗位相关的学术技术论文。非本专业岗位相关的论文,在副刊、增刊、论文集等刊登的论文,以及凡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通报确定的违法刊物、盗用刊号刊物、盗版印刷刊物中刊发的论文均不列为评审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所提供的学术(技术)成果奖项证书,必须是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成绩受到奖励的项目证书。
1.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工作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省级以上(其中国家级1篇)专业期刊上发表。
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评审人员,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的专业文章,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
2.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的设计、组织和总结能力;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省级以上(其中国家级2篇)专业期刊上发表。
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评审人员,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省级以上(其中国家级1篇)专业期刊上发表。
按照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要求,县及县以下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达到上述论文要求者优先参评。
(五)破格申报条件
1.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条件
对符合上述正常评审条件但不具备规定学历条件,应符合相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限;或具备规定学历条件,可以按相应规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限提前2年破格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同时,任现职期间,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6名)。
(2)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
(3)市(厅)级科技成果二、三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2名)。
(4)获得本专业相关技术工作专利的第一授权发明人。
(5)承担(排名第一)2项以上相关专业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获得经费累计不少于10万元。
2.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条件
对符合上述正常评审条件但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破格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期间,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6名)。
(2)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2名)。
(3)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项目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前1名)。
(4)承担(排名第一)2项以上相关专业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获得经费累计不少于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