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度甘肃省卫生计生及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甘卫人发〔2015〕288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社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委属各单位,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我省有关职称评聘的文件精神,经省职改办同意,定于2015年9月召开全省卫生计生和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为切实做好申报推荐与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政策依据
(一)推荐评审的卫生专业人员,必须符合《甘肃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甘职改办〔2001〕6号) 、 《关于甘肃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补充通知》(甘职改办函字〔2002〕17号) 、《关于参加全国专业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 、 《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 、《关于对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新专业新学科进行评审认定的通知》(甘卫函发〔2005〕63号) 、 《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甘人职〔2006〕15号) 、《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及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 《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等五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配套文件的通知》(甘人发〔2008〕28号)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层级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数额管理和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甘人发〔2009〕23号)、省卫生厅、省人社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开展卫生技术人员双向流动工作的意见》(甘卫人发〔2011〕192号)、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职改办 《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职称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事人改办〔2011〕10号)、 《甘肃省关于全科医生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职〔2013〕72号)、 《关于明确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进修学习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卫人发〔2014〕46号) 、《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4〕3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全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与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合并进行。拟申报评审生殖健康咨询师、人口保健师和计划生育药具师3个计划生育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甘肃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人发〔2004〕72号)、《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咨询和人口保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试行办法》(甘人职〔2006〕33号)和《甘肃省计划生育药具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人职〔2007〕69)等文件有关评聘规定。
(三)大学普通班毕业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按《关于大学普通班毕业生正常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职改办发〔2005〕3号)执行。
(四)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甘人社通〔2014〕314号)规定,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免于外语考试,在少数民族州及艰苦条件(矿山、井下、森林、野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外语成绩不作为否决条件,50岁以上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外语成绩不作为否决条件。2014年9月19日之后的外语考试及格(含省内及格),成绩在晋升职称时不再受有效期的限制。全省50岁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及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免于计算机考试。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和在艰苦条件(矿山、井下、森林、野外)、少数民族州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有效期由3年延长至5年。
二、有关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按照《关于晋升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到农村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卫人发〔2005〕385号)规定,申报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到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一年。从2015年度开始,卫生技术人员未完成支农任务或不属于符合免予支农条件的人员,不再推荐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同时,各地、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不得将矛盾转移或上交,要积极做好政策调整的解释说明工作。
(二)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的意见,对于申报评审卫生计生及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的,现将取得资格并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满5年的台阶年限缩减至4年,相关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