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兵团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兵人社发电〔2015〕151号
各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院(校)人事处、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度高级卫生考试和卫生事业管理相关专业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兵团卫生局,现将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含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合格标准为:
1、兵直医疗机构58分。
2、师、市直属医疗机构54分。
3、农牧团场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0分。
4、边远贫困团场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兵职改发〔2011〕5号文件精神申报45分。(边远贫困团场是指《关于加强艰苦边远困难团场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新兵办发〔2014〕31号)和《关于边远贫困团场评审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兵职改发〔2011〕5号)中所列艰苦边远困难团场,下同)
5、兵直、各师、各团场医疗卫生机构破格申报60分。
6、边远贫困团场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兵职改发〔2011〕5号文件精神破格申报48分。
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有效期为三年;考试成绩符合以上标准的,有效期为一年。
(二)卫生事业管理中、初级合格标准为:
申报卫生事业管理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卫生管理相关专业卫生评价考试。
1、兵直医疗卫生机构单科60分。
2、师、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单科55分。
3、农牧团场医疗卫生机构单科50分。
单科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有效期为两年;单科考试成绩符合以上标准的,有效期为一年。
二、有关要求
1、请按照《关于做好当前职称工作的通知》(兵职改办发〔2015〕34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称网上申报、审核和评审准备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15〕100号)要求完成申报审核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申报和单位审核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团场、各师、院校的审核工作。
2、高级卫生成绩和卫生评价成绩由兵团职改办直接导入“兵团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与服务平台”,网上申报时不需要再上传考试合格证和成绩通知单。
3、兵团监狱系统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报,由所在师职改办负责审核证明材料原件。任职年限按照取得资格年限计算,取得资格不兑现相应待遇。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30日
详细信息:新疆兵团2015年卫生高级资格考评结合等事项的通知
医学全在线-高级职称频道(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zhicheng/)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考试时间、成绩查询、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证书发放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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