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材料内容应按要求顺序依次排列。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一袋,每袋上均须贴《材料目录》(附件8),并填写所在单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号码。
2.申报材料须按专业分类,并在每个档案袋的《材料目录》右上角注明学科专业。分为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眼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中医康复、中医护理、中药生药学、中药药理、中药药学、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内科、中西医结合外科、中西医结合影像学等学科。申报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在专业前加注“基层卫生”。
3.材料装订。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学历证明、副高资格考试合格证、职称外语(医古文)考试、计算机等级证书或免试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和现任职称资格证、聘任文件、公示表须依顺序装订,独立成册,以便审查。
(2)论文、论著和成果证书等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
(3)其他材料分别单独装订。
各市、州卫生(中医)局和省厅(局)须填报《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申报人员名单》(附件9)一份并附电子文档(要求EXCEL格式),同时报送。
4.申报材料应派专人报送,当面点清,完备手续。
5.漏报、迟报材料或未通知答辩人员按时答辩者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由各地、各单位自行负责。
6.材料报送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10月9日(见附件10)。
五、其它事项
(一)相关时间计算。
任职时间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高评办截止接收材料时间。
(二)评审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1999〕265号)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须缴纳评审费240元;需要答辩的人员须缴纳答辩、评审费320元。
(三)申报材料处理。
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医学.全在.线.提供.,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人事)。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副楼3楼
联系人: 田芷柠
联系电话:(028)8652238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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