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海省医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青卫人〔2015〕103号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2015年度全省医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青卫人〔2015〕103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委属各单位,行业、系统、民营医院: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青人社厅函〔2015〕571号)要求,现将2015年度全省医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与岗位聘用制度有机衔接,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调动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我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实践技能考试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青海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青卫人〔2015〕85号)实施。
时间安排:10月。
(二)申报推荐
1.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逐级审核、统一上报”的原则,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控制数量,确保质量,通过综合考核、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学术成果、表彰奖励、工作业绩、执业资格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申报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方可逐级推荐上报。禁止推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时间安排:11月。
(三)组织评审
按照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对照申报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各类证书及提交的论文期刊、著作、科技奖励、业绩材料进行审查,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审查通过人员,根据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规定,其材料提交学科专家组评议并通过后,由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时间安排: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