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 “ 无 ”,不能置空。
(二)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称(即与公章相同),并填写至所在具体工作单位。“所从事专业”须按《山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附件4)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在目录中无完全对应专业,可按相近或上一级专业名称填写。
(三)“学历”应填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应填报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党校学历填写“中央(省、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
(四)评审表中“任现职后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须填写承诺语,统一规范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由本人签字。没有承诺和签字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 × 年 × 月, × 校 × 专业。
(六)“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 www.lindalemus.com。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例:1998年10月连续聘任至今, 累计聘任5年, 填1998.10/5,中间有间断, 累计聘任3年, 填1998.10/3。
(七)“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八)“科研课题、成果”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课题、成果和奖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 年 ×月。
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 “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 ,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 (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九)“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
2.要填写发表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 、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
3.“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 × 年 × 月;
4.“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 × 药物治疗 × 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5.“报社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十)“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的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均不超过3件。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刊物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日期,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四、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内不得申报
1.年度考核合格以下等次者;
2.出现严重差错受单位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者;
3.负三级以上医疗事故次要责任者医学.全在.线搜.集 . www.lindalemus.com,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1年内不得申报;
4.年度医德医风考评被定为不合格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两年内不得申报
1.因医德医风、责任心、服务态度等方面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2.负三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
3.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经查属实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三年内不得申报
1.一、二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
2.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自查实起五年);
(四)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五)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报送材料时间
卫生副高(含市卫生计生委委属单位正高)材料报送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11月20日下午4点之前(报送时间安排见附件7),卫生正高材料报送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11月14日下午4点之前,过期不再收审。
各区(市)人社局及有关单位报送卫生正高申报材料地点: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安路891号三楼309房间),联系电话:66711930、66711933。
青岛市卫生计生委委属单位报送卫生正高材料以及全市卫生副高申报材料报送地点: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栖霞路16号),联系人:关月梅 吴小梦,联系电话:82892013。
附件:
2.2015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
参考信息:2015年山东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通知 鲁人社字〔2015〕2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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