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内人社发〔2015〕9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准确地评价蒙医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国家《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自治区蒙医中医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自治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蒙医、中医、中西医结合、蒙医护理、中医护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蒙医中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主任医(护)师、副主任医(护)师。其中主任医(护)师为正高级,副主任医(护)师为副高级。
第四条中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参加考试合格并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蒙医、蒙医护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可取得。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人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申报正高级资格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申报副高级资格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且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第七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资格满3年;
2.具有硕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资格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资格满5年;
4.具有护理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毕业满30年,在三级以上医院或教学医院进修并获得结业证书,取得副主任护师资格满5年;
5.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后连续从事蒙医中医工作满30年,在三级以上医院或教学医院进修并获得结业证书,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资格满5年。
(二)申报副高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2年;
2.具有硕士学位,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三级以上医院或教学医院进修并获得结业证书,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7年;
5.具有护理学专业中专学历,毕业满25年,在三级以上医院或教学医院进修并获得结业证书,取得主管护师资格满7年;
6.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后连续从事蒙医中医工作满25年,在三级以上医院或教学医院进修并获得结业证书,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
以上规定中,申报人为三级以上医院或教学医院工作人员的,可不参加进修。
第八条对有执业准入要求的专业,申报人须具备相应专业类别的执业准入资格,并按规定注册。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城市医师在申报评审前,须完成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服务任务。
第九条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继续教育条件应符合自治区统一规定。
第十条破格申报条件执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文件规定。为扶持促进自治区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蒙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下列申报人员可不受现有资格年限限制,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国家和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二)经考核合格,取得国家和自治区名老蒙医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出师证书的学术继承人;
(三)获得 “自治区名蒙医中医”、“自治区基层名蒙医中医”称号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国家级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学术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