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吉人社办字〔2016〕4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对人才工作改革部署的要求,2016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突出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理念,以深化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加快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大力完善人才评价政策体系,大力优化人才评价标准条件,大力创新人才评价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职称工作各项改革任务,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水平,确保各类人才稳定发展、竞相涌现、创新创业,努力为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优化完善职称评聘政策体系
1.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吉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健全完善符合各行业发展和人才成长需求的多元职称评价机制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分类推进各系列职称评价制度改革。
2.优化调整职称评审权限。根据职称工作发展需要,结合行业
和人才发展实际,建立运行年度授权机制,对全省各级职称评委会评审权限重新界定和设置,集中清理规范一批“问题”和“空壳”评委会,授权组建一批新兴行业、县市和科研院所评委会,推动政府评价职能向专业化、社会化、自主化评聘方式转变;研究探索中直单位、国有企业委托评审和授权自主评审机制,推进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和长春一汽集团职称制度衔接改革,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多样化职称评审工作格局。
3.优化完善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新的改革思路和评委会设置布局,根据不同行业人才成长规律和特点,突出重岗位能力业绩、重单位考核评价、重社会群众公认和业内同行认可的评价导向,继续开展职称评审标准条件修订工作,构建符合各行业人才发展需求的科学实用评价标准体系。
4.优化基层人才评聘机制。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吉人社办字〔2016〕44号),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探索开展县
(市)自主评聘相关系列中、高级职称试点改革;树立重职业道德、能力水平、岗位业绩和实绩贡献的评价导向,探索试行职称评定与聘任相结合机制,推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稳定发展。
5.优化民营企业和中直单位人才评价机制。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全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吉人社办字〔2016〕45号)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加大政府职称评价职能向社会化和民营企业主体转移力度,探索开展相关系列职称行业社会化评审和民营企业自主评审试点改革;打破传统条件限制,优化完善民营企业人才评价标准体系,释放民营企业人才职业发展和创新创业空间;建立职称直推直报和统一受理评价机制,省内所有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中直单位委托代评人员职称申报全部实行集中受理机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受理评审。
6.规范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实施《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吉人社办字〔2016〕47号),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特设岗位设置类别条件和管理程序,实行一门受理,按规定时限核准,不断强
化专业技术特设岗位在集聚激励人才和服务创新创业中的调控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