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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高级职称 > 广西 > 正文:2016年玉林市卫生副高级资格评审通知  玉职办〔2016〕7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玉林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通知 玉职办〔2016〕7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6/8/19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关于开展2016年度玉林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通知 

玉职办〔2016〕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职改办、市卫生系列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6〕42号)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部分系列高级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桂职干〔2015〕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凡在玉林市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与用人单位已建立一年以上人事劳动关系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广西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且通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合格者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均可按规定申报相应专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在玉林市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但其户口为玉林市的或人事档案托管在玉林市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年以上的人员,符合广西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且通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合格者,可通过委托评审程序办理申报手续,也可经所在单位考核,所在市以上职改(人事)部门确认,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专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2015年12月31日以前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桂政发[1993]42号文件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了延缓离退休手续者除外)。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要求

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按照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13〕88号)执行。

(一)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获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获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获大专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二)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在申报条件规定的资历年限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有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申报材料造假等严重违纪行为,从被查证属实当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3.发生医疗差错责任者,当年不得申报;发生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2年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评审的时间安排

2016年7月15日前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以及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审议、推荐阶段;8月30日前为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以及各县(市、区)职改办、卫生系列职改办对申报材料收集、审核、整理、公示、审议和呈报阶段;9月15前为市卫生系列职改办对全市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阶段;10月底前为市职改办核查材料和评审会筹备及评审阶段。

请各县(市、区)申报单位于7月30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人材料按程序报送至各县(市、区)卫生系列职改办进行初审,各县(市、区)职改办负责再审后于8月15日前推荐报送到市卫生系列职改办;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请务必于8月15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到市卫生系列职改办,市卫生系列职改办审核汇总后于9月20日前报送到市职改办。凡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评审材料,或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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