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城市医师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开展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桂卫人〔2014〕25号)、《关于调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规定的批复》(桂职办〔2015〕46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从2014年度起,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再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第八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五、开展基层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中的“申报其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任期内必须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累计3个月以上”的要求。不承担医疗任务卫生单位的医师及桂卫人〔2014〕25号规定可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的医师,需提交《广西医疗机构医师可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审批表》(附件2),审批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再按行政管理权限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加盖公章,同时将审批表扫描到申报系统“学历证书”模块的相应位置。对提供虚假鉴定材料的个人或单位,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和通报批评等处理。
(十二)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1.填写《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汇总表》(附件5)。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任现职以来,须累计完成I类学分25分、Ⅱ类学分50分以上学分(I类学分可替代Ⅱ类学分)。
2.提供从业以来累计1年或任现职以来累计半年进修、培训学习经历有关证明(在职学习必须是本专业的学习经历)。
3.提供人社部门规定的2016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考试合格证明。公需科目学习请到玉林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广场东路758号)报名。公需科目学习统一采用无纸化网络培训考试的方式进行,培训对象自行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网络培训管理系统,凭所购买的“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激活卡”,激活公需科目培训计划,即可进行课程学习和考试。咨询电话:0775-2686039。
(十三)病案或技术工作报告。提供3份任期内不同年度的病案或技术工作报告。
病案要求:包括住院号或ID号、入院记录、病程记录、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会诊记录、手术和分娩记录、麻醉记录、住院抢救记录、交(接)班记录、转(出、入)科记录、术前小结、术前讨论记录、术后记录(术后小结)、阶段小结、长期(临时)医嘱、出院记录(死亡记录)、与本次住院疾病有关的阳性化验检查报告单等。病案时间以出院时间为准,经审核人签名并加盖病历保管部门或单位印章。
技术工作报告要求:必须是任期内不同年度体现申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及取得的效益或成果的工作报告。技术工作报告的形式包括专题技术应用报告、调查报告及案例分析,不能以自我鉴定、述职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日志等替代,也不能写成流水账。技术工作报告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报告内容相符且必须客观、真实。经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十四)专业技术人员不允许一年内同时申报评审(或认定)两个或多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如同时申报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十五)扫描复印件必须由所在单位相关部门验证原件,并在空白处加盖印章、验证人签名。
六、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评审费为380元/人·次。各申报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必须同时缴清职称评审费(事先转账的应主动出示转账凭证)。收款单位: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号:459624001018010052421,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转账交费请注明该款项为“职称评审费”。
七、其他
本通知可以在“玉林人事人才网职称专栏”中查询。《2016年玉林市晋升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分核实表》以及量化评分标准另行在“玉林人事人才网职称专栏”公布。
附件:
4.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
详情:2016年度广西卫生系列副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桂卫职办〔2016〕11号
医学全在线-高级职称频道(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zhicheng/)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考试时间、成绩查询、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证书发放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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