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限制,依据《关于印发兵团特殊人才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兵人发〔2012〕81号)有关条件和程序规定,直接申报认定相应职称,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九)推行代表作制度,论文不搞“一刀切”。申报职称所提供的论文应是体现专业技术人员最高学术水平的代表作,申报职称所需论文篇数依然按各系列规定的评审条件执行,原则上不超过10篇。对中小学教师、技校教师、中专教师、卫生、工程等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申报副高级职称,如有获得地(师)级以上奖项的教案、病历分析报告、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或者论文虽未发表,但由师市以上单位采纳并推广的,均可视同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十)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十一)扎实推进职称工作政务公开医学.全在.线.提供.。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行公示制度,做到在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三个阶段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进一步完善兵团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
二、做好2017年高级职称网上申报、审核和评审工作
(一)时间安排
1、高校系列、宣传文化系统和农业、科研、实验、工程、经济、党校、技校、档案等系列(专业)7月20日前完成申报和单位审核推荐工作;7月31日前完成团场、各师、院校的审核工作;8月15日前各系列(专业)职改办完成审核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2、中小学教师系列7月30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和单位审核推荐工作;8月10日前完成团场、各师、院校的审核工作;8月25日前各系列(专业)职改办完成审核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3、考评结合的卫生(含卫生事业管理)、会计、审计、统计系列,公布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后15日内,完成申报和单位审核工作;20日内完成团场、各师、院校的审核工作;40日内各系列职改办完成审核;2个月内完成评审工作。
(二)网上申报审核工作流程和要求
各级人事(职改)部门按照《关于做好当前职称工作的通知》(兵职改办发〔2015〕34号)规定的职责任务开展职称网上申报审核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和要求如下:
1、申报人员做好申报和个人承诺工作。申报人员通过服务平台注册获取帐号和密码,登录服务平台,对照评审条件和相关职称政策,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在申报材料“个人总结”栏中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承担一切责任”。另外,申报正高级职称或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评审前应通过答辩,须准备5分钟自我介绍材料(PPT格式,文件名:系列(专业)+级别+姓名+工作单位)。
2、推荐单位做好审核、推荐、公示、上报工作。一是审核,推荐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申报材料和工作业绩的真实性;二是考评推荐,各单位须成立相应的专家考评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情况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上报人员名单,如单位人员少,可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评推荐。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申报时,由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考评推荐。考评推荐材料一并上报(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其他附件栏目);三是公示,按规定在本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公示(《评审表》一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四是上报,公示无异议,填写任职期满考核意见和单位推荐意见(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上传公示结果证明(注明选拔推荐程序、考评推荐小组组成人员、公示时间地点和有无异议),打印《评审表》一式三份(A3纸双面打印,骑马装订,每页均需审核人签字,盖单位公章),按程序推荐上报。
3、团场政工办做好审核、核查工作。一是审核,对照评审条件和有关职称政策,审核本团场范围内的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推荐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照网上申报材料审核申报人员提供的相应原件,重点审核学历、资历、奖励、计算机、继续教育、论文和工作业绩;二是核查,配合师(市)职改部门做好相关举报事宜的调查核实工作。
4、各师(市)、院校职改办做好审核、公示、上报和核查工作。一是审核,对照评审条件和有关职称政策,审核本师(市)范围内的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推荐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尤其要组织行业专家审核论文和工作业绩的真实性,对照网上申报材料审核师直单位申报人员提供的相应原件;二是公示,将本师(市)、院校拟推荐的申报人员花名册在本师(市)、院校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三是上报,向各系列(专业)职改办书面上报审核和公示情况报告(附人员名单);四是核查,做好本师(市)、院校相关举报事宜的调查核实工作。
5、各系列(专业)职改办做好审核、评审准备、总结和核查工作。一是审核,对照各师(市)、院校职改办的报告,审核上报人员数量(注意需要答辩的人数)、类型是否准确,对照评审条件和有关职称政策,审核本系列(专业)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对照网上申报材料审核兵直单位申报人员(含兵直集团公司和在兵团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申报人员)提供的相应原件;二是评审准备,各系列(专业)职改办审核工作结束后,即可准备职称评审工作,应在评审前15日内向兵团职改办上报评审方案,方案包括材料审核情况、量化赋分标准以及建议的评审通过率、专业分组、日程安排、评委组成等内容,待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三是总结,评审结束后,各系列(专业)职改办要及时总结分析,总结评委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分析评审工作遇到的新问题,提出下一步做好本系列(专业)职称工作的打算,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会同大会评审结果、拟通过人员名单,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报请兵团职改办核准后进行公示;四是核查,对兵直单位涉及本专业(系列)职称申报举报事宜进行调查核实。
6、申报审核中的工作要求。申报材料应逐级推荐,逐级审核。在审核期间,各级审核人如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评审条件基本要求,可驳回申请并说明驳回的理由;如发现申报材料需要修改完善或需要补充相关证明材料的,可将申报材料退回修改并完整说明退回修改的理由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审核人直接将申报材料退回申报人,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修改完善后提交,按照原有程序逐级审核推荐。每个申报人在每一级审核过程中最多可修改完善两次,第二次修改完善仍然达不到审核要求的,审核人有权驳回申请,退回修改总次数不得超过3次。逾期申报的,视同个人放弃申报,不予受理。
三、进一步加强职称宏观管理工作
(一)上下联动,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人社(职改)部门要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服务兵团职责使命,服务兵团向南发展战略,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兵团战略,切实发挥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完善和推行职称工作向南疆和边远师团一线专业技术人才倾斜的政策,进一步拓展兵团广大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引导他们深耕专业,把论文写在大地上,实现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各系列(专业)职改办要强化职称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适应行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行业评价导向要体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医学.全在.线搜.集 . www.lindalemus.com、“一带一路”、互联网+、精准扶贫和兵地融合等内容,注重听取行业专家和一线专业技术人才的意见建议,主动与自治区行业部门沟通联系,保持与自治区在行业职称政策上的“同频共振”。
各师(市)、院校职改办要加强职称业务骨干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评审程序,切实发挥好行业领域专家作用。要强化服务理念,在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服务的同时,主动将服务向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延伸。
(二)严格管理,着力强化监督核查的工作机制。各级人社(职改)部门和申报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4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有关职称工作纪律方面的精神和规定,在优化学术诚信环境,树立良好学风方面做到“五个不准”。即,不准在科学研究中弄虚作假,严禁计算、试验等数据资料造假;不准以任何形式抄袭盗用他人的论文等科研成果;不准为追求论文发表数量和引用量粗制滥造、投机取巧;不准利用中介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代写或变相代写论文,或通过金钱交易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准违反规定,在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人才评价等学术评审中拉关系、送人情,亵渎学术尊严。
兵团职改办将在各师(市)、院校、系列(专业)职改办核查相关举报事宜并提出处理意见的基础上,做好2016年度相关举报事宜核查、处理和通报工作。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职称申报违规问题处理结果的通报,领会精神、吸取教训,严把评审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
各级人社(职改)部门要按照2017年度职称工作安排,明确时间进度、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学习宣传。严格落实审核人员及相关负责人的职责任务,妥善管理各级管理帐号和密码,审核人员发生变化要及时调整。
医学全在线-高级职称频道(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zhicheng/)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考试时间、成绩查询、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证书发放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