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比例及程序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应按《关于调整高、中级职称申报职数管理方式的通知(黄职改办〔2017〕8号)》的要求,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逐级申报。
2.医卫单位编外聘用、民营医院以及社会流动卫生技术人员不受岗位设置限制,只须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我市缴纳社保的凭证。申报时由聘用单位推荐,经市卫计委审核上报。
3.中央在黄单位、省属高校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在我市申报评审时,须出具省职改办签发的委托函,并按照程序申报。
(二)申报方式及资料
2017年申报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仍采取网络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
(1)网上个人申报及单位推送
个人通过网上职称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单位审核(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
推荐单位同时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员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及单位在受理网报材料后,推送到市卫计委,经审核无误后,方可通过申报系统推送给高评办。
(2)纸质材料报送
凡在申报系统经高评办审核同意受理材料的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及单位应将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先报市卫计委审核把关,再报高评办(设在市人事考试院),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
四、有关工作要求
1.严格申报程序。各地各单位在推荐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黄职改办〔2017〕7号)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执行。继续实行申报人员诚信申报,申报材料单位公示(附件2、3),评前拟评对象和评审结果双公示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严肃相关纪律。各单位在推荐申报时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凡在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个人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评职称,对已取得的任职资格予以撤销;当年受到纪检机关查处或有违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在职称申报系统的诚信体系中加以记载,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对有关违纪线索转交相关执纪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按时报送资料。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申报受理时间节点,及时有序组织本地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的时间为8月28日—9月15日,报送纸质材料时间为9月4日—9月20日。申报人员参评业绩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高评委会办公室接收材料截止的时间,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分依据。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申报的,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开通网上申报渠道。
4.严格收费政策。高级职称评审费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每人3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不得加码收费或搭车收费。
联系电话:市人事考试院:6532895 市职改办:6513182
附件:
附件1 2017年度卫生技术副高职称申报人员提供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2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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