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甘医继教委发〔2018〕4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8〕11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9月9日;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2019年1月27日。
二、申报途径
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项目申报、公布、及执行情况及信息反馈等使用的网址为http://cmegsb.cma.org.cn。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标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
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条件
1.项目的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2.每个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1个新项目,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
3.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所有教师的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
(三)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
1.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 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
2.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申报新项目报送的打印材料中“授课教师签字栏”应请授课老师签字。
3.每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拟招生人数不得超过300人,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2期(次)。
4.申报备案项目,除下一年度的举办起止日期、地点、拟招生人数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申办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可变更外,其余项目信息均不得变更;项目备案时题目中涉及期(届、次等)数或年份需调整时,可在备案表的备注中注明改后的期(届、次等)数或年份数。
5.在网上申报的同时,需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所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内容应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
(四)根据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际执行的比例情况,全国继教委对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申报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将进行相应数量限制(申报备案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除外)。
四、申报程序
项目的网上申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项目由所在市、州卫生局审定并同意后统一组织申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提交;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单位、省级医学类学(协)会及其它有关单位项目由各单位和学(协)会审定并同意后直接申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提交。
项目的打印申报材料按申报要求经逐级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报送1份。各有关单位报送打印材料时,务必按照项目的申请代码对所报材料进行升序排序后报送。
申报工作截止后,无网上申报或无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均视为无效申报。
五、其他
(一)项目申报、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请与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项目评审部联系,联系人:冯秋阳、陈丽;联系电话:010-85158400、85158805。
(二)凡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批准、批评、全国通报、责令停办、取消1~3年申报资格等处罚。
(三)申报材料报送地址: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联系人:李东强;联系电话:4818167。
附件: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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