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2018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直属单位,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8〕5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
(一)申报范围: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岗位工作且从事卫生管理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经单位同意,方可参加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卫生管理研究包括22个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按《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试行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3〕301号)执行。
留学回国人员首次申报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研究能力和业绩成果,经单位推荐同意,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关于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的要求,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6〕230号),按照突出业绩、贡献和创新能力的职称评价导向,从2017年1月1日起,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由用人单位结合专业技术岗位需要,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聘任条件。
(四)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人员申报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申报程序按《北京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3〕25号)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考试
1.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者,通过北京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参加1门卫生管理专业考试。
2.考试级别
卫生管理专业考试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等4个级别。
3.考试内容
卫生管理专业考试内容包括卫生事业管理学、医院管理学、卫生经济学等,具体考试范围请参考《考试大纲》(可到北京卫生人才网下载),复习资料可参考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出版的相关教材。考试方式为人机对话形式,考试时间90分钟。
4.成绩管理
卫生管理专业考试通过者,考试成绩3年有效,并作为申报相应级别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审的必备材料之一。
5.考务管理
市卫生计生委委托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负责考务工作。
(二)单位推荐
用人单位根据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数(指标)情况,由单位推荐委员会对通过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考试并申请参加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进行推荐,对申报人卫生管理研究的研究方向、业绩、水平、开拓创新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尤其要注重申报人对医改中难点问题深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的能力考核。
(三)答辩与评审
单位推荐晋升初、中级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经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即可取得相应任职资格。
单位推荐晋升副高、正高级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应先参加卫生管理研究专业答辩评议组的答辩,经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即可取得相应任职资格。
答辩主要围绕申报人的管理研究工作的研究方向、业绩、课题、成果、论文等内容,由专家提出相关的问题,答辩时间一般为25-30分钟。答辩评审工作委托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承办。
具体报名考试、答辩评审工作等事宜由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