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人员须知(非基层)
一、申报材料目录
申报人应按照文件要求,对照申报材料目录,整理相关材料。
材料类别 |
材料名称 | |
证书 证明 材料 |
身份证件 |
有效期内使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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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材料 |
申报本专业医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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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历材料 |
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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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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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证书(合同)、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审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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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材料 |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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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凭证(在 职证明)材料 |
社保凭证、在职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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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材料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年度考核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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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卫生支援 基层卫生工作 材料 |
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农村定期工作情况鉴定表、广东省城市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支援基层工作情况鉴定表 |
业绩 成果 材料 |
获奖成果材料 |
获奖证书、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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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科研课题 材料 |
项目立项下达文件、项目立项合同书/申请书、项目结题 报告书或项目阶段性成果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
论文 著作 材料 |
论文材料 |
查询结果界面、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论文 所引用的原始资料来源证明、论文代表作Word文档核实 证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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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材料 |
著作说明 |
专业 技术 工作 材料 |
专业技术工作 报告 |
内容直接在系统填与,可先在word中书与完成后复制到 系统内 |
凡要求扫描上传的材料,应以原件彩色扫描。扫描件为图片文件,文件格式为jpg或png,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且务必保证图片清晰、可辨认。
二、证书、证明材料相关说明
(一)身份证件
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台湾居民身份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二)学历材料
申报本专业医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其中以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应提交与申报专业相应的《博士学位证书》。
(三)资历材料
1.执业资格
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主任或副主任(中)医师资格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申报的职称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申报单位应与执业机构相一致,多点执业的应与主要执业机构相一致。
申报主任或副主任护师的,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申报单位应与执业机构相一致。
《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变更页(注册页)须扫描至最近一次变更页(注册页)。
2.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①在外省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职称的人员须同时提交考试申报表、报名表或登记表等佐证材料。
②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个人自主来粤创业择业的人员,在省外取得的职称,须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要求提交经相应人社部门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聘任证书(合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
须提交取得现资格以来近5年的聘任证书(合同)或《事
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取得现资格不满5年的,须提交取得现资格当年以来的各年度的聘任证书(合同)或《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
申报人所在单位已完成岗位设置的,须提交人社部门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未完成岗位设置的,须提交聘任证书(合同)。
4.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明
以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身份申报的人员,须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四)继续教育材料
须提交2015年、2016年、2017年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五)社保凭证或在职证明材料
须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
(六)年度考核材料
须提交取得现资格以来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取得现资格不满5年的,须提交取得现资格以来(包括取得现资格当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企业、民营等医疗卫生机构(非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实际,提交相应的考核材料。
(七)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材料
2014年1月15曰之前已按规定完成农村定期工作的,须提交个人档案内《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农村定期工作情况鉴定表》。
2014年1月15日之后按规定完成支援基层工作的,须提交个人档案内《广东省城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支援基层工作情况鉴定表》。
未列入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无需支援基层卫生工作的情况说明,并经单位审核盖章,以及相关派出文件或个人档案中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由单位加盖验证章。
三、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说明
须按文件要求在申报系统填写业绩成果的相关信息。最多只能提交2项业绩成果作为参评材料,并扫描上传。时间、级别、排名等不符合要求的业绩成果材料不可提交。
(一)获奖成果材料
以获奖成果参评,须扫描上传获奖证书原件,同时须提交纸质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应公开发表的专题论文复印件及辅助证明材料,如:《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等。提交的专题论文须为科技成果奖鉴定时所提交的论文,且作者中须有申报者姓名,否则作无效成果看待。
纸质材料与《获奖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如有2项获奖材料作为参评材料,需分别加封面分开装订。如页数较多,为方便评委查找,建议在《获奖材料》后制作目录,并加注页码。
(二)立项科研课题材料
以立项科研课题参评,须按以下顺序扫描上传:项目立项下达文件、项目立项合同书/申请书、项目结题报告书或项目阶段性成果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项目立项下达文件:下达文件正文、该课题所在的名单页(单位须在此页审核验印)等。
项目立项合同书/申请书:封面、基本情况页、参与单位信息页、签约页/批复页等。
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面、基本信息页、批复页等。
项目阶段性成果:《科研立项课题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表》。
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延期申请,项目内容变更申请等。
纸质材料提交本单位审核、备查,无需上报评委会评审。
四、论文著作材料相关说明
(一)论文材料
申报正高的提交4篇,申报副高的提交3篇。所提交论文必须是取得现资格以来,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的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不可提交。
根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一个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不得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须按创办新期刊办理审批手续”的规定,发表论文的期刊属于“一号多刊”的,该论文不能作为有效论文参评。期刊是否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可登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或中国记者网查询,查询结果须与所提交期刊信息一致。
在经出版主管部门审批的专业学术期刊增刊(不包括论文集、专辑、特刊)上发表的论文,在申报职称时有效,但增刊必须符合《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第三十四条“增刊除刊印本规定第三十一条所列版本记录外,还须刊印增刊许可证编号,并在封面刊印正刊名称和注明‘增刊’的要求。
1.论文信息填写要求
须按文件要求在申报系统如实填写论文的相关信息,包括论文在电子期刊数据库知识服务平台中的网址链接,同时标记其中的2篇作为论文代表作。
论文网址链接的界面应包括刊名、年卷(期)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单位等主要信息且须与期刊论文信息相一致。
“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已收录,并已在申报系统填写链接地址的论文无需提供期刊原件。两网均未收录的论文须提交期刊原件,并将《论文材料类》、论文目录、该期刊的出版许可查询结果与期刊原件一起,按上述顺序合订成本(请装订牢固)
2.论文材料扫描上传要求
每篇论文须扫描上传查询结果界面及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全文、封底等材料。作为论文代表作的,须同时扫描上传单位出具的《论文所用原始资料来源证明》。提供的论文为非中文类语言的,须同时扫描上传外文论文检索证明和中文译文全文。
同一篇论文的扫描件按以下顺序编写文件名:查询结果
界面、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第1页、正文第2页
封底、论文所用原始资料来源证明、论文代表作Word文档核实证明等。
①查询结果界面
期刊查询结果共2页,截图应包含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徽标、期刊/期刊社详细查询结果须打印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后扫描上传。
③目录
须标记出申报人的论文题目、论文所在的栏目名称。
④论文所用原始资料来源证明
单位须核实作为论文代表作所用原始资料来源的真实性、可靠性、可溯源性,并出具《论文所用原始资料来源证明》。
⑤论文代表作Word文档核实证明(中国知网未收录)单位须核实所提交的论文代表作Word文档与论文原件
的一致性、完整性,并出具《论文代表作Word文档核实证明》。
3.论文代表作Word文档上传要求申报人提交的论文代表作将统一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论文代表作在“中国知网”已收录的,无须上传论文Word文档;在“中国知网”未收录的,须上传该论文Word文档(非图片格式)申报人所上传论文的Word文档须与论文原件一致,并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上传的论文Word文档不完整,或与论文原件不一致等情况,导致检测结果有误,后果由申报人自负。
(二)著作材料
须按文件要求在申报系统如实填写著作相关信息,无须扫描上传。提交著作原件,应在著作材料上另加封面,并在
封面上写明本人在著作中的身份(如主编、副主编、主要作者、主要编著者等)以及所完成的章节和总的编写字数。多人完成的著作中,只有著作的章节有署名作者姓名的、或每人完成的部分书中有明确界定的,才能计算编写者完成的字数,在申报职称时有效;没有明确界定的,不算。
五、专业技术工作材料相关说明
(一)专业技术工作报告
在申报系统中直接填写保存即可,由单位生成打印用于公示。
填写说明:
主要对任现职期间专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建议字数3000字以内。报告应能反映申报人在任现职期间处理解决复杂疑难病例或其他问题的能力,各专业应分别包含以下材料的详细分析叙述:
临床、中医类:疑难危重病的会诊和抢救病例(1例)
公卫类:重大事件及疫情的调查处理案例(1例)
药学、中药学类:本专业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1份)
护理类: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1例)
医学技术类: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1例)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应对填写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可溯源性负责。
(二)凡是复印件,每页均需验印并加盖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印章。
(三)所有需扫描上传的材料,均要求清晰可见。凡因扫描件不符合要求而影响评审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负。
(四)提交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的《广东省职称评审表》(1-10页)《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无需装订
成册,由单位打印评审表的11-14页后统一装订。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职称的,必须把申报另一系列职称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职称的附件一并提交,需单独复印装订成册。
(五)凡用于公示的材料及相关表格,均须申报人签名确认,由单位统一公示。
(六)所有申报材料的时间均截止于2018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不可提交。
(七)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申报非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应按照省统一的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执行,原资格条件及相关文件中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倾斜政策不再执行。
(八)申报人应通过《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完成申报,直接提交《广东省职称评审表》,无需装袋;如需提交其他纸质材料,应将除《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外的相关纸质材料整理装袋,并在申报系统下载填写《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纸质材料目录单》张贴于材料袋封面。
详情:关于做好2018年度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粤卫函〔2018〕1197号
医学全在线-卫生高级职称考试频道(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zhicheng/)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成绩查询等安排、评审通知以及评审结果人员名单公示、证书发放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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