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18年度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04号)精神,为做好药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权限
1.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医药生产、科研设计和经营等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
2.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4.山东省药品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权限为主任(中)药师、副主任(中)药师资格;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高级工程师资格。
二、申报评审的标准条件
2018年度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评审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呈报、评审、核准、备案等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0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二)论文及成果、奖项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填报的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执行。申报药品专业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不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已经取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可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提供近五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五)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破格申报的标准条件。对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破格申报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报送经呈报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的破格推荐报告(原件)。
(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兼职审批表》原件。
(八)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须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申报推荐办法
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
(一)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照规定公开专业技术职务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事业单位应一并公布岗位名称及空岗数量。将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按照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由推荐委员会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名单,研究确定人选并做好上报前的公示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二)专业技术人员上报材料单位名称要写全称,所写名称要与单位印章一致。需要个人或单位填写意见及盖章的部分内容要完整,要填写明确意见和日期,并按要求签名、盖章,确保没有空项、缺项。其中,所在单位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三)落实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由申报人员本人在生成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承诺人处签字。
(四)各单位涉及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在主管部门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报送,确保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参评路径统一。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上申报要求
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24.128.251.110:8185/)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该系统登录页面有“说明书”,申报人员可下载查看。
1.申报人进行网上申报时必须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牢记本人用户名和密码。
2.申报人进入系统,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系统中必须上传本人照片和学历、学位证书。推行代表作制度,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篇,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独立完成人用“1/1”表示,以此类推。
3.各呈报单位请及时向省食药局申请药品技术高级职称的申报路径,并要求下级各审核单位依次向上级申请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