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兵团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兵人考函〔2019〕15号
各师(市)考试管理机构、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兵团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兵人发〔2008〕55号)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兵团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凡拟申请参加2019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兵职改发〔2010〕2号)或《关于边远贫困团场评审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兵职改发〔2011〕5号)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报名方法及时间
考生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 btpta.xjbt.gov.cn 下同)左下角“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缴费(不设现场报名确认缴费点)。缴费成功视为报名完成。
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19年5月6日-24日。
三、考试专业、级别、内容、题型、时间
(一)考试专业:开考专业详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
(二)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三)考试内容:主要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分析,考核申报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四)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分为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3种,题型以实际考试题型为准,每场考试120分钟。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练习。
(五)考试时间:2019年7月20日-21日,每日4个场次。第一场次:8:00-10:30;第二场次:11:00-13:00;第三场次:14:00-16:00;第四场次:16:30-18:30。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点设置
第一至十师、第十三师和兵直共设置12个考点,第十一师、第十二师及兵团直属单位应试人员在兵直考点考试,第十四师应试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考试,其它师应试人员在所属师考点考试。具体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五、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2019年7月13日-21日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应试人员应按准考证有关事项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六、成绩查询和有效期
考生在考后请关注“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相关通知,自行打印成绩查询页,不再下发成绩单。通过兵团合格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绩将导入“兵团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与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不再上传成绩单。
按照《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16〕155号)精神,自2016年起,考试成绩达到兵团合格标准的,有效期为3年。
七、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50元/科。
八、其它
此项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根据所报专业自行复习。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991-888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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