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资格的情况说明
1. 申报卫生管理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其学历必须为医学院校医学类专业或管理专业毕业,其余条件仍按闽卫人〔2006〕198号文件要求执行。
2. 已取得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允许申报同级基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取得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允许申报同级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重新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且在获得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不再继续聘任基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 根据《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的通知》(闽人社发〔2016〕3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是否作为聘任条件。
(二)申报材料准备的具体要求
1. 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评审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人员简明情况表》应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单位推荐意见应注明“以上填报内容经审核属实,并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且未存在违纪违法等延迟申报问题,同意其申报”,方可申报。
2. 各种申报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有关单位的公章(除提交鉴定或答辩的论文材料)。各种证件的复印件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原件后加盖公章。
3. 统一使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袋封面(见附件8),袋面上的专业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报送材料按编号顺序整理,其中申报对象应提交材料的第3-7、10-14项要求装订成一册。继续教育相关材料另外装袋(袋面请按附件9粘贴)。
4. 申报人员任职年限和申报工作业绩等所有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论文复制比检测电子材料报送省卫健委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5日,纸质评审材料报送省卫健委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5日。
(三)收费标准
评审费按《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收取。
各级卫健、人社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及各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审核后不符合要求的,经审核部门反馈并一次性告知,补充报送的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评审。凡弄虚作假的,按照《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公开与监督的暂行办法》(闽职改字〔1989〕144号)进行处理。
联系人:张 莺、王广军,联系电话:0591-87826304。
附件:1. 2018年度申报评审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2. 2018年度申报评审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及论文汇总表
3.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 申报评审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明情况表
5. 工作日证明(表样)
6. 参加业务面试和论文鉴定简明情况表
7. 参加论文鉴定人员提交材料承诺表
8.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袋封面
9.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继续教育材料袋封面
详情:关于做好2019年度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
医学全在线-高级职称频道(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zhicheng/)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医学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考试时间、成绩查询、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证书发放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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