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援鄂医务人员高级职称集中优先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援随前方指挥部、支援武汉市各医疗队及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为做好我省援鄂医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制定了《江西援鄂医务人员高级职称集中优先评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援鄂医务人员高级职称集中优先评审工作方案
为更好体现对援鄂医务人员关心爱护,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和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84号)精神,现就做好援鄂医务人员高级职称集中优先评审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审对象
我省统一选派援鄂医务人员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优先申报
1.申报职称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如单位无相应岗位空缺也可申报。
2.允许提前一年申报高级职称,其中取得副高职称并受聘副高职务满4年人员可申报正高,取得中级职称并受聘中级职务满4年人员可申报副高。
3.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免于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视同完成基层服务工作年限和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三、集中评审
由省人社厅会同省卫健委组建特别评审委员会,统一负责全省援鄂医务人员卫生高级(正高、副高)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单独组织、集中评审。设区市和自主评审医院今年不再另行组织评审。
评审统一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网上发证。
四、评审标准
1.突出抗疫表现。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鼓励医务人员救死扶伤、严谨求实、顽强拼搏、无私奉献。
2.突出抗疫成果。将抗疫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职称评价指标,作为加分项。破除“唯论文”倾向,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
3.其他标准按《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赣人社发〔2017〕46号)执行。
五、时间安排
充分考虑援鄂医务人员休整时间,合理安排职称评审工作,不搞突击性申报、评审。具体安排如下:在援鄂医务人员回赣后两个月内组织职称申报;申报结束后,立即完成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评审,缩短工作周期;评审结果公布后,督导单位落实岗位 聘任,及时兑现待遇。
六、其他规定
1.卫生高级职称分省市类、县区类、乡镇类三类,申报人员按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级别进行对应选择。
2.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年限终算至2019年底,业绩终算至职称申报截止之日。
3.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和提前申报的优惠政策只能在申报同一层级职称时享受,若本年度评审未通过的,下一年度可继续按优惠政策申报直至评审通过。2020年度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年度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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