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优先推荐人才项目的政策问答
问:3月10日,市人社局印发《关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优先推荐人才项目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下简称“一线医务人员”)申报市人社局负责的国家及市级人才项目时享受优先推荐支持,增加政策操作性,特出台此《通知》。
问:《通知》中涉及的市人社局负责的人才项目有哪些?
答:涉及的人才项目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等国家及市级人才项目,以及2020年度天津市“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等项目。
问:一线医务人员哪些抗疫成果可替代人才项目申报条件中的业绩要求?
答:一线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解决公共卫生、医疗救治、病毒检测、药物研发等重大课题及人民生命健康难题的业绩成果,可以替代相关人才项目申报条件中的业绩要求。
业绩成果的形式包括:疫情防控期间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
问:一线医务人员申报人才项目能享受哪些优惠服务?
答:在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医务人员在申报相关人才项目时,可在线下载申报表,以电子方式申报;申报所需佐证材料,可实行承诺制,容缺后补。实行不见面评审,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医务人员凭申报材料即可参加评审,无须到场答辩。
另外,对符合相关人才项目申报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市人社局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辅导,及时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方便一线医务人员快捷申报。
问:《通知》中对抗疫表现突出的一线医务人员参加人才项目评审有何倾斜措施?
答:相关人才项目评审时,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一线医务人员,增加评审权重,在同等条件下评审专家优先推荐,评审总分增加10%。
问:《通知》所列政策措施对编外医务人员是否适用?
答:对编内、编外医务人员都适用,一视同仁。
问:《通知》在贯彻落实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主要从两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加强指导。有关单位要明确部门责任,认真开展相关服务,将政策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用人单位要认真倾听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所思所盼,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攻关体系建设,把研究成果应用到疫情防控一线。
二是加强宣传。利用各种渠道做好精准宣传,公布咨询电话,发布政策二维码,及时回答和解决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针对市区两级职能部门、医疗机构等用人单位、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系列培训,把关心关爱政策及时送到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身边。
问:《通知》有关政策的咨询渠道有哪些?
答:用人单位、一线医务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政策:一是咨询本单位人事部门,不清楚的问题也可由其反映。二是致电人力社保咨询热线12333,可以及时为一线人员及其家属解答。三是直接联系市、区人社、卫生健康部门,就疑难问题进行解答,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已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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