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高级卫生职称申报条件?为了帮助您理解,医疗在线排序如下:
2021年7月,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号(人社部发〔2021〕51号),全面启动卫生职称制度改革:打破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的倾向,实行代表成果制;建立和完善临床医生执业能力评价指标,突出评价绩效水平和实际贡献,促进临床医生“早临床、多临床、重复临床”;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单位流动。为顺利推进改革,保持政策连续性,今年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将按照国家标准与市级标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医德医风
医德医风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年医德医风满意度评价在80%以下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被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影响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定。受到行政处分的有关单位人员,在行政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接受调查或在调查期间暂停申请参加职称评审。
(二)学历及任职年限
1.宣布城市的总称号。
申报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须具备医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受聘中级职称满5年;或取得医学或相关医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受聘担任中级职称满7年。取得4年以上不满5年学历的硕士、博士学位,取得2年以上不满5年学历的,其基本工作量达到国家规定要求(详见附件1),并经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填写推荐表并公示,详见附件9),可以申报副高级职称。
申报卫生技术高级职称,须具备医学或相关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受聘副高级职称满5年。
2.申报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称号。
基层全科医生申报高级职称,执行《重庆市全科医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号(于人社发(2015)219号)相关规定。
除基层全科医生以外的其他卫生专业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按《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魏昱发〔2019〕48号)有关规定执行。
“基层”定义为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
3.其他相关政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精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下简称“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进行高级职称评审。
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补充政策的通知》(魏昱发〔2020〕42号)精神,18个贫困区县(原18个贫困区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医院除外)在贫困区县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7年,申请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资格年限从取得相应资格之时起计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具备
(三)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继续教育
1.申报全市普通高级卫生职称,必须完成规定的岗位数量。基础工作量要求按国家最新文件或我市现行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除了基本的工作量要求外,还应在事实填报网上填写本专业的相关工作量指标。
2.申报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完成于人社发(2015)219号和魏昱发(2019)48号规定的工作量要求
(四)职业资格
报考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参加重庆市副高级资格卫生技术职业能力考试。成绩合格,在有效期内。申请专业和申请评估专业原则上是一致的。如果申请专业目录里没有申请评估专业,申请专业和申请评估专业应该差不多。跨门类、跨专业申报和复审合格者不予受理。
根据魏昱发〔2019〕48号文件相关规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30年以上且远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德医风良好,近5年以来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申报基层副高职称,可以免考重庆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资格专业能力考试。一线医务人员(认定为一线医务人员时已经具备中级职称)免考重庆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资格专业能力考试。
(七)基层服务经历
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关于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在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卫发〔2021〕2号)精神,自2021年起,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区县级及以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 (含临床、中医、口腔、公卫4个类别),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应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累计一年以上医疗卫生服务。
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和区县级以下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暂不列入以上对象和范围。
经研究,决定2021-2023年实行过渡期“先评后补”政策:申报当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经历未满1年的,可申请先参加资格评审,若评审通过,须补足基层经历后发文发证。对截至次年申报当月能补足基层经历的,任职资格时间从评委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截至次年申报当月不能补足基层经历的,任职资格时间从补足基层服务经历起计算。评审通过后3年以内未补足基层经历的,须重新按照规定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
(八)病案(护理案例)
1.申报全市通用职称
(公卫类别除外)申报卫生高级职称须提供8份
病案(原则上为住院病历,未设置病房的提供门诊病历,放射、超声、检验、病理专业的提供诊断报告)。其中本人提供在任期内3份有代表性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除此之外,另行提供本人近五年不同年份主治、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病案5份(在线申报时,按每年度提交10份病案号,不得与之前的3份重复,系统每年度随机抽取1份,申报人员将根据随机抽取的病案号提交相应的病案)。
申报护理专业高级职称,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反映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护理案例报告(整体护理个案)2例。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21〕51号精神,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将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难度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进行临床工作评价(评价指标详见附件2)。这部分数据指标将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单位统一提取,不需要申报人员提交。请各单位继续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职称评审相关数据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病案首页数据表》的格式,将近5年病案首页整理形成一个数据库。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申报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
(公卫类别除外)申报基层定向卫生高级职称须提供5份病案(原则上为住院病历,未设置病房的提供门诊病历,放射、超声、检验、病理专业的提供诊断报告)。
申报基层定向护理专业高级职称,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反映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护理案例报告(整体护理个案)1例。
(九)代表作
1.申报全市通用职称
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破除唯论文倾向,对论文篇数不作硬性要求,论文可作为代表作提供。申报人员须在代表作列表(附件3)中选择并提供1-5份本人在任期内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代表作。
2.申报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
申报评审基层全科专业高级职称者,按渝人社发﹝2015﹞2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正高5篇以上、副高3篇以上质量较高的典型病例分析、学术经验交流等文章(可不正式发表)。申报评审基层其他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者,按照渝卫发﹝2019﹞4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正高5篇、副高3篇具有一定见解的本专业学术经验交流、业务总结、个案报道或科普文章等(可不正式发表)。
(十)破格晋升
按照《重庆市临床医学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10〕208号)、《重庆市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09〕154号)、《重庆市卫生技术计划生育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11〕126号)中破格晋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了解更多:重庆市2021年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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