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丽水市2021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内容,很多考官都很关心。医学在线边肖官方收集的内容如下,请及时查看:
浙江丽水市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关于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的具体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市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和浙江省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105号)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丽水市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试行)》(利人社〔2017〕190号)通知规定的学历和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考试规定及要求
今年考试继续按《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办人[2020]1号)要求进行。
三、考试组织与报名
(1)考试组织。
1.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丽水考点的考试工作。
2.我市共有14个报名点。直接报名点:丽水市卫生委员会、丽水市中心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丽水市中医院、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县级报名点:各县(市、区)卫生卫生局。
3.县级及以下单位考生到当地卫生局报名点进行审核确认;丽水市中心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丽水市中医院、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考生在单位报名点进行审核确认;市辖区没有报名点的考生,经各单位审核后,由单位统一到丽水市卫生健康委报名点(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处)进行核实确认。
(2)考试报名。
1.在线预测名称。4月19日至5月14日,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姓名网上预测,根据报名须知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打印《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1),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4月20日至5月19日(具体时间由期间各报名点确定),进行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应持《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点指定地点或单位完成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考生确认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 《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5)医学专业须提供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理专业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由单位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字并按签字日期签字,报报名点审核。
3.考试费。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用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至5月23日。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放弃报名。
四、考务管理安排
(1)资格审查。5月24日至5月31日,我委将组织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准考证打印。从6月28日到2010年6月28日
(5)结果审查。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规定,试题均为客观题,由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等级评审申请。
五、考试收费
根据《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关于收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综〔2016〕13号)和《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文件精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科100元。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刘、毛春明,联系电话: 2091299、209127
9附件1: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附件2:2021年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专业设置对照表
附件3:《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办人事〔2020〕1号)
推荐阅读:
卫生正高职称模拟试题库,随学随练,好帮手!
卫生副高职称模拟试题库,内容丰富,免费试用!
以上“浙江丽水市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内容,由医学全在线小编搜集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关注卫生高级职称栏目获得更多考试动态、政策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