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6年卫生高级职称实践技能考试定于2016年9月24日至25日。为了给广大考生提供方便,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考试人员范围
2016年我省计划申报卫生专业技术(含医、药、护、技)高级资格评审。
援助布隆迪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人员免于检测。派出一年以上者,自派出援助之日起三年内免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
拟定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25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效力
考试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卫生计生委共同确定。考试合格者,经单位推荐,方可申请201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复审。
自2016年起,考试成绩作为评价的参考依据,申请人可自愿参加多次考试,选出最好成绩提交评审会。
四、考试专业、级别及形式
考试:考试专业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一览表》(附件)。考生选择的专业应与拟申报评估的专业一致。如果没有对应的申请专业,选择与评估专业相近的专业参加考试。
考试等级:考试等级分为正高级和次高级。
考试形式: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形式。
五、考试的组织实施
具体考试工作由省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承担。
六、有关报考要求
(一)申请材料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复印件1份。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申请程序
1.报考人员须于8月5日至12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点击“个人报名入口”在线填写并打印《报名表》,逾期不能申报。请务必按照网上报名的相关要求提供您的信息。报名表经本人核实确认签字后生效,已签字的报名表信息不可修改。
2.申请人将《报名表》交本单位人事部门,各地区、各单位对申请人《报名表》进行审核盖章。有个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和单位审批的汇总表,统一加盖各地区、单位公章。8月10日至19日,申请人到省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未经确认的申请表无效。
报考藏蒙医专业人员确认时,须提交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电子一寸彩色照片(请认真阅读中国卫生人才网红色部分的照片要求,规范提交照片)。
联系电话:省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医学科技评价处
0971-6267237
附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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