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2021年高级卫生职称考试报名资格确认的通知》的内容是很多考官非常关心的。医学在线边肖官方收集的内容如下,请及时查看: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苏〔2021〕16号),省级文件可在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上查询。现将我区报名资格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
5月8日至5月20日(周末除外),上午9: 00-11: 50,下午2: 00-5: 30。
二、地点
江宁区上元街397号1102室。
三、确认对象
区内医疗机构卫生专业人员(不含省管)。
四、需提供的材料
(1) 《报名表》(复印件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现任资格聘书或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申请职业资格的,应提交本人的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申请社区卫生职业资格的,其所在单位须分别提供其工作单位的组织法人登记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必须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五、相关政策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等4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7〕12号)相关要求。
(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退休人员不得报考,企业医院、民营医院、私人诊所等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人员不得报考。应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申请人资格(服务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三)海外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机关流动人员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学历、资历和层次要求的,不再参加评审,必须参加省人社厅组织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认定。
(4)报考有资质要求的专业的,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自己的执业类别一致。凡与申报的考核专业或实践类别不一致的考核专业成绩,将不作为申报考核成绩的依据。
(五)申请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的,医师执业注册范围必须包括全科医学。
医师执业注册范围原则上应为中西医结合专业,取得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资格或“省级以上西学”结业证书者也可报考。
(六)卫生专业技术领域岗位变动人员(指医学、医药、护理、技术、卫生管理五个工种之间的变动),须转岗满一年方可申请现岗位同等级别资格,取得资格并受聘满一年后方可报名参加现岗位更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七)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20〕8号)有关要求,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与其博士学位相一致的副高级职称,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可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