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2021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通知》的内容是很多考官非常关心的。医疗在线小编收集的官方内容如下,请及时查看:
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务局、党工委党工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工作,根据原省卫生厅、原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人〔2006〕19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省属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人〔2013〕1号)、《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人〔2015〕127号)规定,现就
一、考试时间
2021年7月3日-4日。
二、考试地点
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报考对象
符合下列证件之一的人员,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一)符合原省卫生厅、原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人〔2006〕198号)规定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符合《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人〔2015〕127号)规定的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考试内容及形式
(1)考试专业。考试专业114个。详见《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专业一览表》(附件1)。
(2)考试形式。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
(3)考试题型描述和模拟练习可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查询相关信息。
五、组织实施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区、市卫生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由省卫生人才服务和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具体承担。
六、报名程序
(1)网上申报
考生须于4月19日至5月19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个人照片须按要求上传)。“考区”填写“福建”,报考人员所在的区市填写“考点”。其中“省级”应填写考生在榕单位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点”。
根据我省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化建设要求,考生须登录“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系统”(http://220.160.52.169:9010/)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聘书(合同)。
(2)资格审查
考生自行打印《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附件3),交本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审核盖章。
(3)现场确认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或各单位到现场统一办理)。各设区市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福州市顾平路61号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直机关直属单位、省卫健委办公楼3号考生,请于5月19日-21日到省级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各设区市考点按照考试工作安排(附件4)按时完成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并将报考人员信息上传至考试系统。
现场确认应提交以下材料:
1.《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2.Xuexin.com无法查询的健康教育(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档案保管
1.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卫生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不得跨执业类别和范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因工作调动或工作变动,已转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如有重大申请需转入同级的,参照《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分级一览表》(附件5),转入同级的其他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卫生管理”专业的,须为医学院校或管理类专业毕业;具有医学专业背景,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基础医学研究的人员,可以报考相应的技术类专业。
(2)关于免试
1.根据原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傅
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援外医疗队员工资待遇、岗位聘用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卫人〔2013〕110号),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派遣的援外医疗队员,其援外期间可免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考试报名前由所在单位出具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并报省卫健委备案后方可免试。2.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对正在援助西藏、新疆、青海且援派期为1年(含)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
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28号),我省外派援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申报(报考)高一级职称(资格),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免试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
4.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33号),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医务人员,可免除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三)关于原始成绩加分的情况
1.根据《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27号)精神,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申报评审对象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的,可在原始成绩上加5分。
2.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28号),对在省内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受县(处)级以上表彰或通报表扬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的,在原始成绩上加3分。
3.已完成援助新疆、宁夏、西藏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精神,可在原始成绩上加5分。
(四)其他
1.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33号),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
2.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申报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本次考试成绩3年内有效。
3.本次考试申报人员任职资格年限和呈报工作业绩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相关附件:(见福建通知)
福建2021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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